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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 罚200元扣证1至6个月

发布时间:2016-12-29 点击量: 3110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发布通告,经重庆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共同研究,将两江新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搬迁到金开大道镜泊东路1号,并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对外服务,原汽博理赔服务中心停止运行。

据了解,新的两江新区理赔服务中心位于两江新区金开大道镜泊东路1号,交通便捷,服务范围覆盖两江新区、渝北区、江北区及其周边区域,可同时停车约100辆。办公时间为每日9:00-20:00(包含节假日),联系电话:86668666。

交巡警介绍,主城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90%左右是车辆之间发生小擦挂、小碰撞等财产损失较小的事故,这些事故发生后,很多驾驶人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引发交通大堵塞时有发生。

根据重庆市《关于主城区实行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和理赔处理的通告》,每日7时至21时,在主城区道路发生无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辆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并在24小时内到理赔服务中心申请理赔处理。对于轻微事故不撤离的情况,交巡警将对当事人做出200元罚款,并可暂扣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阻碍交巡警依法撤除现场的,最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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